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》有关精神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校长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职位
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校长2名。
二、任职条件
(一)基本条件。
1.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。
2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。
3.担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4年。
4.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,不受行政级别限制。
5.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国外(或境外)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任职经历,不受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限制。
6.年龄55周岁以下(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)。
7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8.身体健康。
(二)职位要求。
具有生物学、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;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熟悉国内外医学高等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,具有胜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,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。
三、选拔工作程序
(一)公布信息。
(二)公开报名。
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。
(三)资格审查。
(四)根据报名情况,进行考试,经组织考察、体检等程序,确定拟任人选。具体程序另行通知。
四、报名要求
(一)需提供的材料: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;有关证件,如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。
(二)报名人员均需填写、提交《报名登记表》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。
(三)报名截止时间:2012年7月12日。
(四)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五)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
联 系 人:张建兵
电 话:(010)6879 2864
传 真:(010)6879 2892
邮 箱:ganbuchu@yeah.net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
邮 编:100044
选拔公告刊登在卫生部网站、健康报、科技日报、中国卫生人才网。
卫生部人事司 北京协和医学院
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